關于進一步加強焊工焊接操作工管理的通知
各相關單位:
2009年3月14日至3月28日國家核安全局舉辦了4次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焊接操作工基本理論知識考試。
在這4次考試資格審查中,發(fā)現(xiàn)有13名焊工所報信息資料存在嚴重的作假嫌疑,涉及到8個聘用單位,分別為四川村田機械制造有限公司、二重集團(德陽)重型裝備有限公司、成都乘風閥門有限責任公司、貴州航天新力鑄鍛有限公司、秦皇島核風設備有限公司、中國核工業(yè)第二三建設公司、煙臺臺?,斉瑺柡穗娫O備有限公司和上海自儀股份自動化儀表七廠。
針對部分聘用單位在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、焊接操作工管理中暴露的問題,為進一步加強和規(guī)范焊工焊接操作工管理,保證民用核安全設備焊接活動的質量,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聘用單位要針對每一位核安全設備焊工、焊接操作工建立檔案,保存核安全設備焊工、焊接操作工所有學歷、操作、培訓、考核和獎懲記錄。杜絕類似問題發(fā)生,否則將追究聘用單位責任。
二、聘用單位要從本單位選擇技術優(yōu)秀的焊工、焊接操作工進行核安全文化教育和相應的培訓,加強質量和核安全意識的培養(yǎng),掌握焊接基本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,不斷提高業(yè)務水平。
三、聘用單位要采取措施并制定焊工管理程序,滿足如下要求:
1. 保證持證焊工、焊接操作工的焊接活動不超出資格證書的適用范圍。
2. 在核安全設備焊接活動中,制定判斷焊工、焊接操作工實際工作能力的指標,對持證焊工、焊接操作工進行焊接質量評價管理,對不能勝任相應的焊接活動的,應重新培訓考核或調離該崗位。
3.保存完整的持證焊工、焊接操作工連續(xù)操作記錄資料,并進行動態(tài)管理。
4. 要在持證焊工、焊接操作工資格證書適用范圍失效5個工作日前通知內部各相關部門,防止焊工、焊接操作工無證操作。
四、以上工作應在2009年7月前完成。
二○○九年四月十五日
主題詞:環(huán)保 核安全 設備 焊工 管理
抄送:環(huán)境保護部北方核與輻射安全監(jiān)督站。